條款名稱: | (109年)文化部推廣文化平權補助要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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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旨: | 文化部為推動、保障公眾平等之文化參與及文化近用權,且確保國人不因特定身分、社會性/別、身心狀況、年齡、地域、族群及其他條件等原因產生差異之示範計畫,特訂定本要點。 |
獎補助對象說明: | 一、直轄市政府及縣(市)政府。
二、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、公私立學校、民間團體及領有國 民身分證之自然人。 |
受理單位: | 文化部-綜合規劃司 |
承辦人: | 呂小姐,02-8512-6789 |
備註: | 補助項目為針對性別、身心障礙、族群(新住民、原住民等)、偏鄉、語言及高、幼齡人口或其他相關對象,辦理文化平權理念宣導、文化近用權之促進、推廣活動等之「示範計畫」,不補助康樂、純巡演(迴)、參訪性質活動。 |
受理申請日期:
線上申請教學 |
1.文化部推廣文化平權補助要點_民間團體 108/11/15~108/12/31 23:59 線上申請 2.文化部推廣文化平權補助要點_個人 108/11/15~108/12/31 23:59 線上申請 3.文化部推廣文化平權補助要點_縣市政府 108/11/15~108/12/31 23:59 線上申請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