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條款名稱: |
(108年)本土語言流行音樂專輯製作發行補助作業要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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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旨: |
為鼓勵本土語言流行音樂之創作、錄製及發行,提升本土語言流行音樂專輯製作品質,擴大對於本土語言流行音樂專輯製作發行的支持,以促進流行音樂產業鏈各環節之多元發展,強化在全球之競爭力與影響力,特訂定本要點。 |
獎補助對象說明: |
申請者應為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或經我國政府核准立案,從事有聲出版品之製作及發行業務公司或行號。 |
受理單位: |
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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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辦人: |
張小姐 02-2375-8368分機1622
送件地址: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(台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3號6樓)產製輔導科 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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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 |
本土語言流行音樂專輯製作發行補助案雲端登錄平台
請至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首頁BANNER處連結
網址:https://www.bamid.gov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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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申請日期:
| 1.本土語言流行音樂專輯製作發行補助作業要點 108/05/06 09:00~108/06/20 23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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線上申請項目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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